[研招信息] 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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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3 | 回复0 | 2024-2-4 14: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组  长:俞峰

副组长:刘勇

成  员:杨博、郑磊(纪委书记)、张振营、洪艳、胡广、王志毅、吴淑莲(特邀监察员)

秘  书:王旭雯

工作职责:

1. 组织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 指导各学位点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和评分标准。

3. 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命制复试试题,并做好保密工作。

4. 指导、监督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

5. 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6. 受理考生质疑和申诉。

二、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类型

学习

方式

研究方向

招生

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备注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1 岩土工程

16

2


02 结构工程

03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4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081300

建筑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7

0


02建筑技术科学

03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085901

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1 岩土工程

57

0

含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合培养10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联合培养3人

02 结构工程

03 道路与桥梁工程

04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等)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1 建筑能源系统

17

0


02 绿色与低碳建筑

095300

风景园林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1 园林植物应用与生态修复

24

0


02 园林与景观设计

03 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04 建筑设计

注:招生计划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调剂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81400

土木工程

273

38

57

081300

建筑学

296

38

57

085901

土木工程

310

38

57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等)

298

38

57

095300

风景园林

326

33

50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现场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具体内容见学校研招网“浙江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的说明”,链接: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info/1011/2989.htm)。复试前,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复试方式及成绩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方式

复试成绩

(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

081400

土木工程

现场复试

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081300

建筑学

085901

土木工程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等)

095300

风景园林

注:1.参加现场复试的外校考生可以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2.现场复试的业务课笔试科目见学校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院081400土木工程有少量调剂名额,将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接受调剂。考生接到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将另行调剂其他考生。

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七、录取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校内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30日之前寄送到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wangxuwen@zstu.edu.cn。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九、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复试安排:

时间

安排

说明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月31日

8:30-10:00

报到

资格审查

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下沙校区7号楼504/524室

王老师

0571-86843372

3月31日

8:30-16:00

心理测试



王老师

0571-86843372

3月31日

13:00-15:00/

13:00-16:00

专业笔试

考场具体名单详见报到处公告栏

下沙校区7号楼

王老师

0571-86843372

4月1日

8:30-20:00

综合面试

分组进行面试,学生根据现场安排候场面试

下沙校区2号楼

王老师

0571-86843372

待4月6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571-86845470,邮箱:zljgxy2020@163.com

考生申诉电话:0571-86843372,邮箱:wangxuwen@zstu.edu.cn

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地址: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建筑工程学院7号楼513;邮编:310018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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