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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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9 | 回复0 | 2024-2-4 13: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规范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以及不少于3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制定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5、确定拟录取名单;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7、负责有关调剂事宜。
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高职称人员组成,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须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
4、复试小组另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组员需要原则性强,工作负责。组员不得少于2人;
2、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资格审查人须在审查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查单相应位置签名;
3、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审查单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当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发资格审查单;
4、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收回。
(二)学院分专业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包括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物流工程(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学位)六个复试工作小组。同时,成立12个综合面试小组,其中,应用经济学复试小组3个、管理科学与工程与物流工程复试小组2个、工商管理复试小组2个、会计复试小组1个,MBA复试小组4个。另外,设立3个英语复试小组。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1. 调剂遴选时间:2019年3月20日开始
2. 复试时间:根据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在相应时间内组织完成复试。
(二)复试资格条件
1、一志愿考生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第一志愿所报学科门类在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
(1)复试名单确定
按学位点招生容量分别遴选复试人员,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各学位点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2)调剂原则
1)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第一志愿所报学科门类在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2) 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为相同或相近;
3) 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会计与MBA除外)。数学科目难易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数一、数二、数三、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调剂时数学难度高的专业可向数学难度低的专业调剂,原则上不可逆向调剂。
4) 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我校工商管理(MBA)专业,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5) 调剂工商管理(MBA)专业的考生,本科生必须工作满三年,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工作满五年。
(3)调剂遴选程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申请各学位点确定专人查看调剂申请信息,进行初选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核向通过的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
(三)复试资格审查
1. 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2. 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考生凭《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由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历考生参加)四个部分组成。
1.业务课笔试:各二级学科分别对复试学生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在命题过程中,需根据初试和复试的不同考核目标,确定考试内容,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的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综合面试:侧重点是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
●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 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
●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语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请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由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的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各科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有一科成绩不足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四、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结合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平的审查表》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结合综合面视,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象、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复试考生应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3.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复试后,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五、复试监督工作
    1.实行学院责任制,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及录取原则和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
                                                      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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