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俞 峰 副组长:刘 勇 成 员:郑 磊(纪委书记)、张振营、洪 艳、江俊浩、王志毅、吴淑莲(特邀监察员) 秘 书:王旭雯 二、接收专业 学院所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 | | | | | 01岩土工程 02结构工程 03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4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 | | | 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2建筑技术科学 03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 | | | | 01岩土工程 02结构工程 03道路与桥梁工程 04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 | | | | | | | | 01园林植物应用与生态修复 02园林与景观设计 03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04建筑设计 | | |
三、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 | |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 (后续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逐批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 | | | | | | | | | | | | | | 校外考生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月的体检结果在10月20日前寄达学院 |
注:复试相关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电话通知考生。 校内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学生到校医院E401领取体检导引单,核对个人信息,扫码支付体检费60元,支付完成后参加各项体检。 2.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到E401。 3.体检无需空腹。 4.具体的体检项目及地点见导引图。 四、考生参加复试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TOEFL、IELTS等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各类荣誉及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科研活动,提供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科研成果或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一份,要求提前由考生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盖章; 8.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考试用工具自备。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在向招生学院提交上述1-5项材料复印件同时,须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其中,身份证、学生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用于验证考生身份;政审表待考生确定被拟录取之后转至学生线存档。 对于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推免生,发《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凭合格单参加后续各复试环节。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问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试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业务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3小时。 2.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监督工作 1.学院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管,强化工作指导和规范性检查,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各环节,为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5.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巡视与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挥监督执纪功能。在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请向学院反映。学院纪检受理电话:0571-86843377,邮箱:wushulianwsl@126.com;学院监督电话:86843370。 七、招生咨询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71-86845470 (王老师) 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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