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组织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的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组 长:张 伟 副组长:李传莹、王勇能(纪委书记) 成 员:施 鹏、左 彪、王新平、熊玉兵、俞三传、董晓平、陈鹏作 秘 书:王莹莹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1.学院对推免生申请材料的预登记信息审核后,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及时遴选、分批组织复试。 2.请参加复试推免生提前到达,并保持手机畅通。复试时间如有调整,将电话通知。 三、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TOEFL、IELTS等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各类荣誉及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科研活动,提供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科研成果或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 7.《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一份(点击下载),要求提前由考生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盖章; 注:1.考生申请参加复试时,向化学与化工学院提交上述1-6项材料复印件的同时,须带上原件以备审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资格。 2.即日起,化学与化工学院开始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预登记。申请人按上述顺序将申请材料整合成一个PDF发至邮箱wendy5i5j@163.com,申请材料和邮件名按“推免申请材料-姓名-申请专业”格式命名,如:推免申请材料-姓名-化学。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三个环节:业务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1)复试科目考核纳入综合面试,按照参考书设置问题,各招生专业复试科目如下表: (2)外语交流能力考核纳入综合面试,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 (3)综合能力考核,通过面试方式考察推免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技能和潜力等情况。由5-7名专家(职称要求高级职称)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通过推免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察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问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试题。每位推免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和详细记录,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推免生打分,平均分即为推免生的面试成绩。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者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不予录取。 3.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含实验)×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日程 日期 | | | |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后续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逐批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 | | | | | | | | | | | | | | | | | 校外考生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月的体检结果在10月20日前寄达化学与化工学院 |
注:复试相关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电话通知考生。 五、学院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571-86847861(王老师)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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