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以同等学力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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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27 | 回复0 | 2020-4-10 15: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报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界定详见我校招生简章)在网报后,请于2017年11月9日(周四)9:00~11:30、13:00~15:00,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至我院(古北路620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行政楼502室)确认准考资格。

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英语四级(CET-4)或英语(日语)六级(CET-6)或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

在我院确认过准考资格后,请合格者在考生本人的报考点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及拍照(没有进行现场确认者无法参加考试)。

未于规定时间至我院确认准考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

非同等学力考生,即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自考、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MBA的同等学力考生和已获本科学历的考生不必至我院确认准考资格。

电话:021-67703622;021-52067316

传真:021-6770362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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