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2021年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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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发布日期:2020-09-29   本信息已被浏览1805次

       为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完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推免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的通知,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规程。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拟录取的申请人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硕士研究生选拔录取质量。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

二、复试形式和时间
       1、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复试小组成员由东海站专家担任,每位申请人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申请人个人准备PPT介绍(报告限时5-7分钟),内容包括如下:
1)姓名、本科高校、专业;
2)英语等级成绩情况;
3)在本科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
4)个人特长爱好;
5)本科学习期间获奖情况;
6)参加科研及课外科技活动情况;
7)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
        2、复试时间:2020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主要考核推免申请人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了解申请人的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等。
       2、英语测试主要测试申请人运用外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以申请人自述、英文对话等方式进行。
       3、综合素质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等
       4、体检主要检查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组织。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
       申请人复试前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提交人事教育科):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
       4、外国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个人简历、专业学习情况以及其他材料。
       7、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填写完成后签字)(附件2)。
       8、政治审查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一份(附件3)。
       9、远程网络视频复试申请人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4)。
     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汇总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姓名+复试专业”,电子材料于1010日(周)之前发至dhzrjk@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010日(周之前快递(顺丰)寄到人事教育科。

五、拟录取要求
1、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三部分内容满分各为100分。
     具体公式: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50%+英语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30%
     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站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议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站网站公示,经公示后报国科大招生办公室审核上报。
3、所有推免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站和专业,缴纳报名费,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拟接收的培养单位完成接受复试通知、接受拟录取通知等网上确认程序。截止规定时间仍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资格。
4、我站在20214月底前再次进行推免拟录取资格复核,对复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已被我站接收的推免生,若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国科大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3)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4)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5)政审不合格者。
     6)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7)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站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申请人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予以对外公布,接受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申请人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试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站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或邮件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一周内给予申请人书面或邮件答复。

投诉和监督电话:021-67084688-7041
部门:纪委办公室
Email:dp@mail.ioa.ac.cn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399号
邮政编码:201815

七、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21-64187148
传真号:021-64174106
E-mail:dhzrjk@163.com
通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399号
邮政编码:2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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