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2023年全国统考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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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2023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类别

专业及代码

招生计划

已录取推免生人数

剩余

计划

复试

人数

复试分数线

政治/英语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总分

学术

公共管理学[1204]

28

22

6

9

50/50

90/90

360

学术

应用经济学[0202]

17

13

4

4

48/48

72/72

346

学术

法学[0301]

14

12

2

3

50/50

85/85

355

学术

教育学[0401]

12

4

8

12

51/51

153

365

专业型(全日制)

教育[0451]

5

0

5

1

51/51

77/77

350

专业型(非全日制)

教育[0451]

10

0

10

2

51/51

77/77

350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相关说明

3月24日

公布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

参加复试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学院电话通知学生加入复试QQ群。

3月29日14:00-16:30

学生报到、资格审核

(友谊校区学舟楼101室)

携带资格审核要求的相关材料。

3月30日8:30-10:30

专业笔试

(友谊校区学舟楼101、104室)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3月30日10:40-11:40

心理测试(同上)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3月30日14:00-18:00

综合面试

(友谊校区学舟楼)

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法学专业分组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月30日14:00-18:00

专业加试

(友谊校区学舟楼)

面试结束后,应用经济学专业与教育学专业部分考生进行加试,考生名单、地点另行通知。

3月31日14:00-18:00

综合面试

(友谊校区老图书馆219室)

教育学(学硕+专硕)面试。

4月3日

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官网及公告栏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内容

1.资格审核:

(1)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网报后未通过学信网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

(5)本科成绩单(提交原件);

(6)个人简历(一页A4纸);需列明个人学习经历、学业情况、获奖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兴趣爱好等,奖励、项目、成果等需附证明材料;

(7)政审表,见附件。

2.资格审核流程:

学生将以上资料按照上述顺序整理为一份文件,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复试工作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前来学院依次接受审核。

3.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专业知识笔试、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1)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复试科目、加试科目见西北工业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2)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单独计分,采用面试形式,在综合素质面试中一并进行。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外语文献阅读及理解能力。

(3)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培养潜质和创新素质等。

(4)思想政治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全程记录:

学院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专家小组现场、考生现场情况),严防违规违纪和助考行为。

五、录取工作

1.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10%+专业知识笔试*30%+综合素质面试*50%

2.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3.预录取名单公布:

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公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公布方式:学院官网及公告栏

4.录取原则

录取按报考专业,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

六、考生复试纪律

1.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信息公开

1.各学院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复试录取方案,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

2.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八、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纪老师

咨询电话:029-88431909  




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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