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建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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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3 | 回复0 | 2024-1-11 14: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复试办法的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复试工作安排予以公布。
一、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全华、李险峰
副组长:白骅
成员:张侠、刘鹏、刘启波、余侃华、陈稳亮、陈斯亮
秘书:张慧鹏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1.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面试。
2.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
报到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西院(小寨校区)建筑馆二楼会议室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
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将在“2023年长大建筑学院复试群”(QQ群)中通知。
三、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须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学院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各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的需要,可让考生提供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5.补充材料提交: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盖章后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民骨干考生定向协议”提交至报考学院;
2) 非全日制考生:所有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前需将定向协议原件提交至报考学院;
3) 单独考试考生: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原件(含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业务骨干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试报到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4) 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不含MBA、MPA、MEM考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原件、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成绩单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复试报到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5) 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退役大学生考生:报名时因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退役大学生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办法长安大学研招办将单独通知到相关考生,请务必保证通讯畅通。
未能按时、按规提交材料考生将直接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向所报考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一份(有效期为一个月之内)。
体检医院:1、三级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体检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五、其他要求
1.请各位考生于3月22日上午12:00前加入“2023年长大建筑学院复试群”(群号:705796116)(要求备注:姓名+报考专业+考生号)。相关复试详细安排将在群中及时公布。
2.建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3.其他未尽事宜以《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各类表格下载地址:https://yzb.chd.edu.cn/2023/0319/c2769a227768/page.htm
六、联系方式
建筑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2337337,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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