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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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6 | 回复0 | 2024-1-10 16: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  员:学科专业负责人及学科专家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
秘  书:招生干事
招生办公室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515西
联系电话:029-88202798
2、纪检督查小组
组  长:纪委书记
成  员:纪委委员,不少于2人。
监督办公室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19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554
3、复试专家小组
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具体负责综合面试工作。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108个,统考生招生计划如下表:
类型
招生学科
专业领域
统考生招生计划
全日制学术学位
070200
物理学
01   等离子体物理
5
02   凝聚态物理
5
(含退役大学生专项指标1名)
03   光学
35
04   无线电物理
51
四、复试资格
初试分数要求如下:
代码
招生学科/专业领域
学习方式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70200
物理学
全日制
280
38
6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复试科目选择及填报意向导师工作通过线上提交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后续另行公布学院官网。
学院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发现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疑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心理健康评测考生自行进行。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1)专业知识笔试时间:3月27日9:00-11:00(请考生于3月26日前在我院网站查询考场安排。)
(2)地点:北校区西大楼I区504、505教室
(3)专业知识笔试内容:(相应的参考书目请查看招生简章)
a)   无线电物理与等离子体物理:9053电动力学、电磁场与电磁波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1.电磁场与电磁波、电动力学 2.数学物理方程)
b)   光学:9054波动光学
c)   凝聚态物理:9055 固体物理; 9056  量子力学(二选一)
注意事项:请参加笔试的同学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旦发现替考或作弊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总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请考生务必于8:15到达面试考场);
地点:北校区西大楼III-412、III-421、III-4楼中厅会议室
面试分组名单请于3月27日在学院网站查看。
注意事项:请参加综合面试的同学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前请向复试小组秘书出示以便核对身份,一旦发现替考,取消录取资格。
3、心理健康评测
考生登录心理测评网站:https://xlzx.xidian.edu.cn/user/login.do,进行心理健康评测,作为复试录取参考。测试截止时间为3月25日,逾期将无法进行评测。请自行进行测试,无测试结果的,一律不予录取。
详细流程请查看附件《学生心理测试操作流程》。
4、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七、总成绩折算办法
1、复试成绩
复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5
3、“优研计划”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成绩(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或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作为复试参考。
八、调剂
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目前存在缺额,拟接收调剂,具体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我院一志愿考生在复试后如无法被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拟录取,可申请院内调剂。申请院内调剂的考生,该生的一志愿复试成绩依然有效。
九、录取
1.严格按照总成绩折算办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在对应研究方向择优录取。复试结束后会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结果。
2. 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在中国研招网申请调剂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锁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请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进QQ通知群,以便后期接收通知。
群名称:物理学院2023年复试通知群
群   号:544304943
物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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