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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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9 | 回复0 | 2024-1-10 09: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保证眼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统招计划:
根据学校总体统筹,我院今年统招计划如下:

备注:招生计划根据后续调剂考生上线情况可能会有调整。
   二、复试资格审查
(1)电子版资料提交
1.《2023年眼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
2.个人简历(用简历模板呈现,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荣誉奖励、自我评价等)
3.请考生3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意向表(扫描版)和简历两个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meirong@stu.cdutcm.edu.cn,文件命名“报考专业+姓名+意向表/简历”。请务必认真阅读意向表填表须知,凡由考生造成的过失,责任自负。
(2)复试资格审查
初试合格考生须在4月1日09:00-12:00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西路8号成都中医大银海眼科医院6楼学术报告厅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请携带以下材料:
备注:
(1)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除个人简历外,所有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为准。网址:https://www.chsi.com.cn;
(3)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4)《报考导师意向表》中“一志愿报考方向”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志愿意向导师”须为《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该方向中所列导师;拟调整报考方向和调整意向导师应在一志愿报考专业内其他方向进行选择;
(5)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资格审定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对符合初试要求的考生均按报考第一志愿进行复试,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复试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西路8号成都中医大银海眼科医院。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等)。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
1、笔试内容:复试笔试科目以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为准,考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与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分标准)。
面试提问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作答,与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一起进行,每名考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在院患者进行。
各项分值见下表所示:

综合素质和能力(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分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具体流程安排

各招生学科将提前联系考生,若考生未收到通知,请主动与学院进行联系,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拟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的确定: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根据全院各复试小组专家评分,同一专业、不同考场的考生经过二次平均法(见附件)加权计算后,确定每一名考生最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录取方法: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根据考生填报的《2023年眼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及导师意愿双向选择进行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顺序;若复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外语能力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4、专项加分严格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加分规定执行。
5、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拟于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眼科学院官网(https://ykxy.ineyehospital.com/)公示10个工作日。
6、入学后3个月内,若学校认为有必要,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相关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笔试、面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精神,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体检报告(附件3)纸质版交到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一教三楼眼科学院302办公室。
  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1)请所有考生通过以下二维码加入钉钉群聊以方便后续事项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通畅,如果考生未收到通知,请主动与学院进行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咨询与申诉
考生如对复试相关事项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8-68398866转6302进行咨询。   
学院复试纪检监察小组将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情况,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复试纪检监察小组实名反映、申诉,过期不予受理,申诉电话:028-68398866转6118。
九、未尽事宜以学校、学院相关要求为准。
眼科学院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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