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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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文件精神,学院将继续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复试录取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学院院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学科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张建良

副组长:张新房

成员:张家泉、刘风琴、闫柏军、李素芹、王斌、张霞、魏代春、赵泓璇

职责:

1、审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应急工作预案。

2、遴选学科复试专家组成员,组织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3、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本单位复试过程的督导巡视工作。

4、审查复试录取结果,研究复试录取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复试录取的公平、公开、公正。

5、及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等,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6、对本单位的招生政策、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内容负责并解释。

(二)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分党委副书记、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教务员、分党委秘书、辅导员等作为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

2、制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考核方式、形式、内容、选拔标准和专家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同一单位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考核方式、形式及选拔标准。

3、做好复试科目命题、试题试卷、评分标准、专家评分表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均应签订保密责任书。

4、组织对复试专家组成员及复试工作人员开展纪律和业务培训。

5、做好复试资格审查、名单公布、复试分组、考场安排、信息发布通知等复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复试各个环节正常进行。

6、组织复试专家组开展复试工作,及时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并按应急工作预案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策进行妥善处理。

7、做好复试结束后成绩统计、核对、上报、信息公开、调档和政审等工作。

(三)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并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专家组至少由5人组成,其中导师人数不少于3人,且至少1人须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能力。组长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或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指定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担任,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上线生源情况,我院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少民骨干、退役士兵等专项计划)调整如下:

招生专业

学习方式

专项计划

现拟招计划

已录推免生

现拟招统考计划

080600冶金工程

全日制

75

37

38

085603冶金工程

全日制

98

5

93

085603冶金工程(单独考试)

非全日制

7

0

7

各专业招生计划后期如有调整,将在本学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复试资格和条件

(一)一志愿全日制学术学位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拟招统考计划

(非专项计划)

一志愿上线复试人数

复试

比例

是否调剂

1

080600冶金工程

260(35,53)

38

17

130%

(二)一志愿全日制专业学位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拟招统考计划

(非专项计划)

一志愿上线复试人数

复试

比例

是否

调剂

1

085603冶金工程

273(38,57)

93

103

111%

待定

(三)单独考试各专业初试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拟招统考计划

(非专项计划)

一志愿上线复试人数

复试

比例

是否

调剂

1

085603冶金工程

199

7

7

100%

(四)符合特殊政策加分考生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向校研招办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材料进行资格核验,核验无误,初试成绩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初试成绩要求的,可以参加复试。

(五)调剂要求及说明

(1)我院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接收调剂的专业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接收调剂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拟接收

调剂复试人数

其他学术要求

1

080600冶金工程

280(38,57)

33

理工科专业,初试要求考数学、英语

     说明:我院一志愿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上线比例介于100%~120%,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能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将不再进行调剂。

(2)我院将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调剂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上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和我院调剂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关专业,每次只能申请我校一个专业调剂志愿。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调剂系统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取消复试通知。

(3)复试结束后,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取消待录取通知。

(4)参加调剂复试考生的名单以我校研究招生信息网上(http://yzxc.ustb.edu.cn/)上公布的为准。

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确认及缴费

复试前,一志愿考生需在3月23日上午9:00 之前,调剂考生需在4月7日18:00 之前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jsy.ustb.edu.cn/ksxt/logon)进行复试信息确认,在系统中从冶金工程专业综合(代码522)、化工原理综合(代码587)、无机化学综合(代码588)、冶金材料科学综合(代码590)四个笔试科目中选一个科目进行笔试,并按提示缴纳复试费。

(二)心理素质测评

根据我院工作安排,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均需登录(网址http://zsxlcp.ustb.edu.cn/)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测试系统中用户名为考生15位准考证号,密码为“ustb”+考生8位生日数字(如ustb19970101),输入后点击登录。进入我的测评页面,逐一完成以下测试后,提交问卷,保存成功退出即可。测试所需时间10分钟左右。

注意:每个量表完成后都应按照提示保存提交,每个量表仅一次测试机会,请认真对待;偶遇短时间内无法登录情况,可能是设备本身原因或网络拥堵原因,请稍安勿躁,稍后尝试;如果做某项测试过程中出现死机等现象,请重新登录测试即可。测评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信息确认”时须按系统提示上传复试审核材料电子版(仅支持上传PDF格式),上传的材料须真实、清楚。我院安排专人进行网上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四)复试安排

1、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登录系统下载复试通知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复试通知书验证进入校园参加复试。

2、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报到时间和地点

序号

专业

复试方式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其他说明

1

080600冶金工程

线下

3月25日

14:00-16:00

冶金楼110教室

考生查看所在复试组并抽签

2

085603冶金工程

线下

3月25日

14:00-16:00

冶金楼110教室

考生查看所在复试组并抽签

3、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其他说明

1

080600冶金工程

笔试:3月25日

18:30-20:00

综合面试:3月26日

笔试: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楼

综合面试: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楼

具体分组信息报到时查看

2

085603冶金工程

笔试:3月25日

18:30-20:00

综合面试:3月26日

笔试: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楼

综合面试: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楼

具体分组信息报到时查看

      4、各专业调剂考生复试方式、报到时间和地点

序号

专业

复试方式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其他说明

1

080600冶金工程

线下

4月10日

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楼206教室

考生查看所在复试组并抽签

5、各专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其他说明

1

080600冶金工程

笔试:4月10日

综合面试:4月10日

笔试: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楼

综合面试: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楼

具体分组信息报到时查看

五、复试科目及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面试、心理健康与思想品德素质等。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专业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

专业水平考核满分 100 分,以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长90分钟。

专业水平考核分为冶金工程专业综合(代码522)、化工原理综合(代码587)、无机化学综合(代码588)、冶金材料科学综合(代码590)四个科目,考生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jsy.ustb.edu.cn/ksxt/logon)选择一个科目进行笔试,且选择后不可更改。

(三)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潜质、科研能力,毕业论文,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0-15分钟。

(四)外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使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采用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方式考查考生基本的专业知识掌握以及日常交际能力),外语水平考核满分50分,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3-5分钟。

六、复试成绩计算与录取

1、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3%,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67%。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的,复试总成绩满分 250 分,其中专业水平(包括专业综合和专业素质)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 分。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特殊政策加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绩低于满分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接收调剂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6、对调剂考生我院将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7、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接受其他单位待录取通知的复试合格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院(本培养单位)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

8、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为复试后一周左右,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如有变动,我院(本培养单位)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9、考生确认拟录取后,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意向导师,系统开放时间及要求将于4月下旬在本院(本培养单位)网站另行通知。

10、拟录取考生将《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盖章后原件寄至本学院党委办公室。

11、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12、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后续通知。

13、考生凭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并在6月29日时间前寄达我院党委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冶金楼,档案接收人:赵泓璇老师,联系电话:010-62332266。

1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学校和学院成立督导巡视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复议制。复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学院实名申请成绩复议,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专业名称+申请复议,申请复议邮箱: weidc@ustb.edu.cn,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4、学校监督举报电话:研招办62332484,邮箱:yzb@ustb.edu.cn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冶金党委010-62332266,邮箱:yjdw@ustb.edu.cn

八、体检

原则上安排入学时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并负责解释。

九、其他

1、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2、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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