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重庆邮电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复制链接]
查看51 | 回复0 | 2024-1-5 16: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邮电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及重庆市2022年复试录取工作会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工作原则   
第一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复试,在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实施。  
第四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  复试工作   
第五条 复试方式。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一)此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教育部推荐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之一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按照操作手册提前预装两个系统客户端。  
(二)考生务必认真学习复试平台及备用系统的操作手册,熟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所需面试环境及设备(考生确保在一个封闭独立、无干扰无噪音的环境下参加考试,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即电脑作为面试使用,手机作为环境监测使用。面试推荐使用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箱;另外配置一台手机进行摄像)和相关要求;考生要遵守学校的保密、考试纪律和诚信复试等相关要求;考生可在综合面试前一天登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测试设备正常性,按学院安排进行考生端系统连接情况测试,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学院通知。  
(三)考生如果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应通过亲朋好友、所在地政府、街道和村镇组织、所在单位或学校等方式获得帮助支持,以及通过镇(县)能提供网络和电脑条件的宾馆等低成本方式完成远程网络复试。对于一些特殊情况,考生实在无法满足远程复试条件的,需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说明包括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目前所在地(到县级以下)、个人联系方式、情况说明等,发至研招办邮箱(yanzb@cqupt.edu.cn)。  
第六条 复试时间安排   
为确保公平公正选拔生源,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实行分批次复试录取工作:  
1. 原则上,我校一志愿第一批考生复试于3月24日开始。若部分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复试时间发生变化,将通过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qupt.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表1 重庆邮电大学一志愿第一批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3月24日      

13:30-17:00      

专业科目测试      


3月24日      

18:30-21:00      

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共考2个小时      

3月26日-27日      

各专业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1.专业科目测试展示汇报;      

2.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3.综合面试      

合并进行      

2.教育部研招调剂系统开通后,有调剂需求的相关专业/方向所在学院按要求做好生源调剂工作,调剂考生数量达到要求后,在研究生院协调下对照第一批复试形式和要求,组织调剂生源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拟在4月底前完成。  
第七条 复试内容及分值   
按照2022年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由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等三部分构成。  
(一)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   
1.各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按照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命题,题目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以限时开卷测试、限定题目自我展示汇报的形式进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根据考生书面作答情况和展示汇报作答情况综合判定成绩。  
2.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课程加试参照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方式进行,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3. 工程管理类别的专业科目测试科目:  
(1)“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运筹学”+“思想政治理论”;  
(2)“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机械设计基础”+“思想政治理论”。  
考虑与其他专业保持一致,工程管理类别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思政政治理论”采取“合格线”的模式,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计入专业科目测试总分;即“运筹学”占100分,“机械设计基础”占100分。  
4. 试题发布、回收与考核方式  
专业科目测试试题、思想政治理论以及同等学力加试试题分别用不同密码加密。试题密码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情况用短信、邮箱等方式提前发给考生并予以确认(未收到回复的考生,学院安排及时联系)。考生答卷须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方向)、科目信息等。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专业科目测试试题   
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13:30-14:00到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qupt.edu.cn/)下载试题。“广播电视命题创作”试题由传媒学院通过邮件发送。密码、科目答题要求、答卷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于2022年3月24日10:00-12:00发送到考生初试报名时填报的联系邮箱中,请考生按时接收并确认。  
如邮箱无法接收,请于2022年3月23日18:00前联系招生学院,并将更正信息发送到招生学院联系邮箱(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5)。  
(2)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试题   
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18:30-19:00到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qupt.edu.cn/)下载试题。密码、科目答题要求、答卷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于2022年3月24日10:00-12:00发送到考生初试报名时填报的联系邮箱中,请考生按时接收并确认。  
如邮箱无法接收,请于2022年3月23日18:00前联系招生学院,并将更正信息发送到招生学院联系邮箱(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5)。  
(3)专业科目测试内容展示汇报  
面试前,考生针对专业科目测试的试题答卷进行5分钟以内的展示汇报。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采用合格制,即考核结果为合格或者不合格,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成绩。面试前,考生针对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同样需要分别进行5分钟以内的展示汇报。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采取网络面试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提供的功能基础上,规范复试各环节具体的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流程及说明,根据202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的复试方式修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与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得少于20分钟。为提高面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确定综合面试内容,可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2.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5.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参加面试时,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专家推荐信等相关补充材料;  
6.身心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测试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20分,成绩达到12分为合格。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合并进行,但分别独立判定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外国语学院给予积极支持。  
(四)体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文件中第六十条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结合疫情防控及网络远程复试实际情况,我校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  
第八条 复试分数线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确定学校各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详见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qupt.edu.cn/)发布的学校各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  
第九条 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qupt.edu.cn/)将分批次公布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第十条 复试缴费及标准   
(一)复试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文件,每生每项50元,共计150元/生,复试费通过学信网收取,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参加复试。考生于3月25日12:00之前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行实人验证并交费。  
(二)体检费:入学体检时缴纳,由校医院收取。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安排人员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利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提供的“实人验证”技术,通过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四章  调剂、破格及加分   
第十二条 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第一志愿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将于2022年3月底左右开放,每次开放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相关专业调剂要求请关注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qupt.edu.cn/)的通知,对于符合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第十三条 破格按《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2022年3月24日18:00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申请考生加分资格。  
第五章  成绩确定与公示   
第十五条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即: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   

第十六条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成绩)*60 + (复试成绩/复试满分成绩)*4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第十七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qupt.edu.cn/)查询复试成绩。  
复试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考生如对本人复试成绩存疑,可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安排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形的,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认定后方可更正成绩,并重新计算总成绩。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第六章 录取与公示   
第十八条 学校在复试前确定并通过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qupt.edu.cn/)公布各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保留根据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和复试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力。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 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未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  
2.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3.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  
第二十条 录取   
(一)复试合格者,参加总成绩排序。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 初试总成绩;  
2.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 复试成绩;  
4. 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二)第一志愿、调剂志愿考生根据计划数分别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登录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qupt.edu.cn/)查询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学校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库上报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后方为正式录取库,由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签发正式录取名单。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入学后取消学籍:   
1. 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并受理违规违纪的举报、投诉。监督投诉电话: 023-62461708(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460038(学校研招办),研招办邮箱:yanzb@cqupt.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由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重庆邮电大学  

2022年3月22日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44

主题

44

帖子

138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