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成都理工大学生态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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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生态环境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和时间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为3月27日-3月29日。3月27日晚19:00-21:00学院将在东区教学楼组织专业笔试。3月28日组织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面试,3月29日组织环境工程面试,具体教室安排及考号分布情况学院将在27日上午之前在学院主页另行发布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准备齐全,自查后填写《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签好字,交给学院教务科魏老师。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8时(学院教务科地址在生态楼21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基础材料
1.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的个人头像面)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4.《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5.《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6.应届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往届生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8.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9.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三、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两个部分:专业笔试和面试。
(1)专业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权重20%。专业笔试科目为专业综合(环境工程学、环境微生物学、环境修复工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权重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权重6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分为专业抽答题和复试专家小组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面试试题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抽答题由考生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作答。结构化面试由复试专家小组综合考察考生的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复试还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为准。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拟于3月27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考生纪律及要求
1.复试前考生需签订《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中不录音、不录像、不直播、不保存、不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复试结束后,不将复试相关内容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发布或传播。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证件、档案、资格以及必要的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工作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进行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每科成绩总分为100分,分数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教务科魏老师。逾期后果自负。
(三)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学校拟录取名单之前,其名额可由学院根据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六、体检工作
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所在高校的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原件(招生体检,体检表上必须有体检结论和医院盖章)交给学院教务科张老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录取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三)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定向就业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签订由学校出具的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费用
考生通过缴费平台交纳复试费,复试费12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费80元/人。逾期不交费视为主动放弃复试。缴费方式参见《成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说明》。
八、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咨询电话:028-84073434  联系人:孟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8-84073104
温馨提示:
1、复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可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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