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2023年上海体育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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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4 | 回复0 | 2023-11-18 15: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我校将举行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上海体育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研究生处,办公室成员由研究生处及各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考试、录取工作任务。

2.各学科硕士点、博士点所在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二级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二级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研究生考试工作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研究生招生专业和类型组建若干专业面试工作小组。每个面试小组成员包括面试专家和记录员,其中面试专家由具有相应培养层次的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一人兼任英语面试专家。每个面试小组均需配备专门记录员1人,记录员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员工。

各相关二级学院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在考试之前报研究生处备案确认。考试全过程必须执行回避原则。如考生与相关工作人员本人、其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全程回避且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考试形式、时间及要求

1.考试形式

本年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考试中,报考澳门理工联合培养的考生可根据联合培养单位安排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采取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腾讯会议”视频会议程序,分专业进行专家组集体面试。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关于远程面试的准备和环境要求参考附件“2023年上海体育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面试须知”。

2.考试时间

线下面试的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考生本人,请保持本人预留报考电话通讯畅通。

远程面试考试时间:4月19日14:00开始,请相关考生提前30分钟登录视频会议程序等待连线邀请。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学术专业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面试专家主要围绕考生的学业背景、研究成果和研究设想进行提问,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学术视野、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从事学术研究的潜质。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家负责对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进行面试。

专家综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和考生现场表现情况,分别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进行现场独立评分。评分采用100分制分项计分。考生的考试最终得分为该项本组专家的平均分。学术能力得分或英语听说能力得分任一项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评分表经面试专家现场确认签字后,由记录员现场回收,并在第一时间交由研究生处指定的面试成绩专管员存放。成绩专管员收到评分表后按保密规定进行入库管理。

三、考生提交材料内容和方式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交(包括可不限于):

1.我校招生章程要求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业成绩证明(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本校应届生不用提供)

3.毕业论文摘要及目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4.本人所获得最高奖项限两例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6.本人签字的《远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交(包括可不限于):

1.我校招生章程要求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本校应届生不用提供)

3.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4.本人签字的《(远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学术能力材料

(三)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版(PDF)。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名采用“2023港澳台硕/博+报考专业名称+姓名”,报考澳门理工联合培养的考生请根据学校通知按时间、要求发送;其他远程面试的考生请4月17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bk@sus.edu.cn,标注邮件主题:2023港澳台研招。

凡不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四、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在学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2.依据择优原则,分层次、分专业根据学术能力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者按英语成绩优先的方式录取。

3.学术能力得分或英语听说能力得分任一项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应届毕业生,在本校规定的入学时间截止前,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6.定向就业的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察小组,负责对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相关二级学院党组织在学校监察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对所在学院的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2.考试过程中所有涉及考生成绩评定的环节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由研究生处负责保存,以备查验。

3.考试分数线、考试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4.学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在考试时所提供的各项资格审查原件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复核,如查实在材料提供、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应急

请考生保持报考时登记的电子邮箱或大陆地区手机号码通讯通畅,远程面试中如遇网络通讯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我校会安排老师及时联系考生,按照突发情况预案进行妥善处理,保证考生完整参加面试,确保每位考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七、异议申诉

考生对考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的,应立即予以答复;复议请求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查证后,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申诉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5508093(工作日) 邮箱:yzb@sus.edu.cn(邮件主题:23港澳台研招复议+姓名,邮件正文写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八、其他

1.本工作方案报市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备案。

2.本方案执行中如因上级文件发生变动导致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3.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及“上体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

上海体育学院研招办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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