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调剂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珠海)。 一、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调剂申请程序 调剂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3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发送至邮箱cws-jiaowu@bnu.edu.cn,邮件命名为:2023硕士调剂材料-姓名-申请调剂专业,复试当天将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1)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系统”填写信息,打印《调剂复试申请表》并签名,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tj_dl。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按照择优的原则筛选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经水科学研究院和学校审批通过后通知复试。
三、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为3月29日。
四、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内容:形式为面试,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外语水平考核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调剂复试满分值为300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占100分,专业能力考核占100分,综合素质考核占100分。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调剂复试成绩不及格为调剂复试不合格。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0.2+调剂复试总分*0.8。
五、录取办法 根据调剂考生总成绩按专业分方向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优先级低于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水科学研究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方能被学校拟录取。 学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10-58802739 电子邮箱:cws-jiaowu@bnu.edu.cn 联系电话:1880115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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